“十三五”后期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国内经济转型爬坡的影响,要素价格有所上升,市场需求增速放缓,民营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问题,习总书记多次组织民营企业座谈会,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已上升至第31位。但整体来看,民营企业活力仍有所不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民营企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自身经营管理面临瓶颈约束,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在外部资源获取上相对不足。“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十四五”期间我国要持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要着力构建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助力民营企业更好适应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
一、“十三五”期间我国减税降费效果明显
自2015年11月习总书记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我国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税降费绝对规模从2016年约6200亿元提升至2020年约2.5万亿元,近五年累计减税降费接近7.7万亿,减税降费规模占GDP的比重从2016年约0.83%提升至2020年上半年约3.29%。从宏观税负(广义政府收入/GDP)的角度看,2015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持续下降,从2015年29.1%下降为2019年27.3%,减税降费效果明显。为更直观衡量减税降费对企业的影响,我们选取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以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去收到的税费返还近似衡量上市公司对应年度的总税费,用总税费与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之比衡量上市公司的税费负担,发现“十三五”期间我国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呈现以下三大特征:
一是,“十三五”期间上市公司整体税费负担明显下降。以总税费/营业收入口径衡量的税负来看,从2016年8.07%逐年下降至2019年6.55%的水平,绝对值降低1.5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约18.84%。以总税费/净利润口径衡量的税负来看,从2016年86.29%下降至2019年79.55%的水平,其中2017年为最低点,绝对值降低近6.74个百分点。从绝对税费负担看,上市国有企业的整体税费负担比上市民营企业重。以总税费/营业收入的口径来衡量,上市国有企业的税费负担在7%-9%之间,而上市民营企业在4%-5%之间,相对较轻。从税费负担的变化趋势来看,“十三五”期间上市国有企业的税费负担下降的更快一些。以总税费/营业收入的口径来衡量,上市民营企业税收负担由2016年的5.05%下降到2019年的4.21%,下降0.84个百分点;上市国有企业税收负担由2016年的8.77%下降到2019年的7.09%,下降1.68个百分点,略大于上市民营企业。
二是,大中型企业税费负担下降幅度超过小型企业。以总税费/营业收入的口径衡量,上市大型企业税费负担由2016年的7.97%下降到2019年的6.45%,下降绝对值为1.52%;中型企业税费负担由2016年的10.97%下降到2019年的9.58%,下降绝对值为1.40%;而小型企业税费负担由2016年的10.42%上升到2019年的13.69%,上升绝对值为3.28%。导致此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大型企业基于产业链优势,借助成本转移等方式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另一方面近年来补缴员工社会保险等要求使得小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明显增加,2016-2019年期间小型上市公司税费增长近40%,远超过同期大中型企业19.26%和11.43%的税费增幅。
三是,“十三五”期间绝大多数行业税费负担都有所下降,电子、国防军工等行业补贴较多。基于总税费/净利润的税负来看,税负下降较明显的是以采掘、国防军工、钢铁、建筑为代表的周期性行业以及非银金融行业。上述行业的税负下降快一方面源于减税降费政策,另一方面也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金融改革提升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高度相关。从税费负担绝对水平来看,电子、国防军工、农林牧渔及部分消费服务业税费负担较低,2019年上述行业税负低于50%,远低于A股上市公司79.55%的均值水平,这主要源于政府对电子信息及国防安全等领域的科研补贴或研发费用返还规模较大。
二、“十三五”期间民营企业主体活力整体不强
“十三五”期间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旨在提升市场主体活力,但从投资活力看,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下滑,民间投资意愿整体不强。2016年以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直线下滑,结束了之前两位数的高增长水平,下行至2018年三季度5.3%的低点水平;在经历了2019年初短暂企稳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2019年下半年持续下行至5.2%的水平。从民间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关系看,2016年之前民间投资增速持续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016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低于社会整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经历2018年中期的短暂回升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又持续走低。受疫情冲击影响,今年9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经转负为正,但民间投资增速尚未复苏,一直处于负增长的态势。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占整体的比例来看,“十三五”时期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结束了多年的上升趋势并开始逐步下降,民间投资占比已从2015年近65%下降至目前不足50%的水平。
“十三五”期间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创新活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体来看,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奖134项通用类获奖项目中,75%的项目有企业参与,其中三分之一的项目由企业牵头完成。比较而言,近年来我国私营企业的平均的创新投入与产出指标都落后于国有企业。在创新投入方面,2018年私营企业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为4.50人年,大幅小于国有企业的27.67人年;私营企业的平均R&D经费为183.57万元,远小于国有企业的1679.73万元。在创新产出方面,私营企业的平均有效发明专利件数为1.46件,也远小于国有企业的13.2件。
民营企业盈利能力有所下滑。从工业企业总资产收益率(ROA)和净资产收益率(ROE)的来看,“十三五”期间私营工业企业的经营效率最高,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次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最低。从变化趋势来看,“十三五”期间私营工业企业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滑,其中ROA从2015年10.97%下降至2019年不足7%的水平,ROE从22.8%下降至不足15%。同期,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上升,其中ROE从“十三五”初期7.8%上升至11%左右,国企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盈利差距缩窄。
三、影响民营企业主体发展的四大因素
“十三五”期间我国市场主体活力的不足集中表现为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受阻。这一方面源于在国内经济转型背景下,民营企业依赖规模驱动的增长方式面临诸多挑战;另一方面源于民营企业在转型发展中,对科技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及网络资源的获取明显不足。
1、科技资源获取相对不足,创新发展面临障碍
一是民营企业产学研结合不通畅。科技创新的发展需要产学研、市场及金融三大环节实现有效结合,但是限于规模、资金等方面的限制,目前民营企业科技发展在产学研合作方面跟国有企业有较大差距。2018年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与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及政府部门开展创新科研合作的比例分别为48%、35.6%和10.8%,而同期民营企业中与高等学校有合作的比例不足30%,与研究机构的合作比例仅为16.8%,不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一半。
二是民营企业进行科研投入及设备更新的风险大。过去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从事低端加工制造业,如果不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企业的竞争力将直线下降。但现状是,当前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难以科研创新,这一方面源于大部分民营企业本身缺乏科研能力和设备更新的能力,不知道如何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很多一刀切的政策降低了民营企业进行创新发展的动力,部分地方政府以简单贴行业标签的方式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进行选择性补贴,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就支持,属于传统产业的,哪怕再有市场空间也不支持其更新、创新。
2、金融资源供给不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突出,在融资渠道上对非标融资渠道的依赖程度较高。根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调查显示,在2015-2017年间国有企业借款中非标融资规模占比仅为3%-7%,而民营企业非标融资占比分别达43.9%、38.3%、15.4%。随着2017年我国开始推行以资管新规为主的金融去杠杆,各类非标融资规模快速下降。而同期民营中小企业能从传统银行信贷渠道获得资本支持又十分有限。据不完全统计,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约25%,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超过60%。据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反馈创新障碍中缺乏风险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比例为8%和12.2%,明显高于国有企业不到5%的比例。民营企业从金融体系得到的融资支持与民营企业在经济中的贡献比重不相匹配,这对民营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从信用利差数据看,2018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信用利差相对于央企和地方国企大幅上升,说明2018年后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出现大幅上升。全国工商联的年度调查报告显示民营500强企业同样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在获得银行贷款方面,52.83%的企业反映银行更愿意贷款给国有企业而不是民营企业,51.35%的企业反映贷款利率高。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43%以上的企业反映难以从债券市场获得融资,32%以上的企业反映股票市场融资难度大。在一定程度上,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比融资贵的问题更为突出。
3、社会资源明显匮乏,税费负担依然较重
“十三五”期间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营商环境有所改善,但在产权保护、司法公正等方面还存在较大改进空间。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近三年每年反映对民营经济的负面舆论较多的企业数量占比都超过25%。从人才资源看,相比于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对科研人才的吸引力较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研发机构平均博士和硕士人数为25.85个,远高于私营企业的1.78个。国有企业研发机构人员中博士和硕士人数占比为23.45%,也大幅高于私营企业的7.86%。从人员成本看,用工成本的上升是近三年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第一大障碍因素,70%以上的民营企业都反映用工成本上升的太快,民营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从税费负担来看,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民营500强企业的税负仍然较高,以纳税总额/净利润口径衡量的税收负担一直维持在90%以上的水平,75%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都呼吁国家继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
4、网络资源明显欠缺,企业发展承压
从企业产品或工艺创新信息获取上,民营企业相较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明显处于劣势。在内部信息支持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能有效利用集团优势,而民营企业一般不具备集团经营优势。在外部信息获取上,民营企业获取的来自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及政府部门的信息占比分别仅为7.4%、9.1%和14.8%,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24%的占比明显偏低。不过,民营企业在利用与自身联系紧密的信息如供应商和客户的信息以及较容易获得的其他信息如展会和互联网信息方面较有优势。
在物流网络和公共能源上,民营企业承担较高的物流运输成本和用电成本,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近60%的民营企业呼吁进一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55%以上的民营企业呼吁加快降低用电成本。
四、“十四五”时期提升民营企业主体活力的举措
“十三五”期间,我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增强了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要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发展需要通过各方面的改革消除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国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切实改善法治政策环境、加强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对民营企业主体的金融支持,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提升民营企业主体活力。
1、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改善营商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十四五”期间我国要从以下三方面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一是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加快构建规范的市场秩序,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在司法审判中平等地位,引导社会对民营企业形成合理的舆论评价;三是,从法律上保障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提升民营企业的安全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十四五”期间我国要加快完善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营商环境。
2、完善产权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完善产权制度是激发民营企业市场活力的重要制度基础。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可以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资源获取不足难题。
放开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更多进入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过去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放开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十四五”期间我国要进一步放开服务业的准入限制,打破国有资本对金融、交通、电信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过度垄断,吸纳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要加大社会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放宽民营经济进入社会服务业的门槛,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化。要在各地负面管理清单模式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全面放宽各类市场准入,消除区域之间不平等政策歧视,坚持“非禁即入”,为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活动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破除垄断和资源获取方式的不平等,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年来,公平竞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效率最明显因素,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削减了民营企业进入部分行业或领域的积极性。据粗略测算,我国每年将近有20%-30%的GDP福利损失是由于不公平竞争造成的。“十四五”期间我国要推进民营企业在科技资源、金融资源、社会资源和网络资源获取上的公平市场地位,贯彻“竞争中性”原则,推进相关民间投资政策实施细则的落实到位,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破除所有制歧视。
3、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优化税收结构
其一,简化增值税制度,降低增值税税率。目前我国还保留13%、9%、6%三档增值税,可以进一步简化增值税制度,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企业间接税的重要形式,在目前我国间接税占比较高的情形下,降低增值税能直接提升企业减税的获得感。
其二,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税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要成为减税降费的重要措施之一。美国2018年1月1日施行的《减税与就业法案》将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率从35%降至21%,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还存在一定的下降空间。
其三,进一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率,优化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社保缴费是企业用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工成本上升是近年来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第一大障碍因素。在加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有序降低企业社保缴纳比例有利于缓解用工成本上升对企业的影响。用电成本是制造业民营企业运营成本中仅次于房租的第二大成本,“十四五”期间我国要进一步降低工业用电价格,减轻企业电费成本。
其四,加快出台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十四五”期间我国要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建议允许民营企业计提科技开发风险准备金,推出新技术产业化资产投资免税制度;对企业由于创新活动出现亏损的,加大减免税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创新平台以及创投企业给与更优惠的税收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科研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力度,对重大科研项目加大研发投入费用的补贴。
4、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要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引导民营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中能享受到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数量及资产占比均不足10%,“十四五”期间我国要继续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场内市场为基础带动场外市场发展,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的下沉。要逐步扭转民营企业及地方政府对获取资本市场资源的认识偏差,上市与否或融资规模的大小并不是衡量企业获取资本市场资源的唯一指标。资本市场在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支持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会优化企业股权结构,进而引导民营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民营企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经营的专业化、治理的现代化和财务的透明化,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要加大银行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在当前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下,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支持的需求呼吁主要还是集中在信贷支持。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民营500强中86%的企业呼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我国可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额度,维持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的水平,发挥地方城商行及其它区域性银行的经营特色,为当地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元的信贷支持服务;二是,加大长期贷款比重,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比重仍不高,增加长期贷款比重有利于民营企业更好的进行投资再生产;三是,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信贷政策的一致性,鼓励商业银行破除所有制歧视,更多从企业质量本身出发来提供信贷支持;四是,增加或创新民营企业的贷款担保方式及抵押物的种类,在浙江及广东等地区探索知识产权、商标等质押贷款的基础上,优化相关知识产权和商标的评估定价体系和交易市场,推进动产要素市场的建设。
5、民营企业自身练好内功,适应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
应对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带来的挑战,民营企业自身应夯实内功,更好适应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首先,民营企业应加快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变过去以家族企业为主的经营方式,引入专业职业管理人,健全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治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其次,民营企业要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借助生产工艺的完善、生产流程的改进、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生产设备的改造升级等来提升利润率,改变过去简单的规模驱动的发展方式,借助科技赋能、管理赋能、创新赋能,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再次,民营企业要积极融入到产业链发展中,为大型龙头企业提供相应的产业配套,完善产业链生态,在产业链的特定环节上去做大做强;最后,民营企业要充分激励和发挥出企业家的管理才能和创新能力,优化企业管理,更好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转型发展要求。